刚才剪头发的时候和发型师谈到他听说大部分在本地读法律的学生都不喜欢现任首相,原因是因为他在续任前曾经多次更改马来西亚的宪法导致政治失衡。虽然我是马来西亚公民,可是我真的很少关注本地新闻和政治,而且现在的课程也还没有真正接触到马来西亚的法律,所以有点搭不上话。 回家途中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虽然我不熟悉马来的法律,
可是我觉得它和英国三权分立的模式应该差不远。也就是说当年宪法被改绝对不是一个人的决定,它是经过所有人民代表表决才能够做出的一个举动。如果真的不满,现在的立法会依然可以通过表决再更改一次宪法,让大家觉得它是一个公平宪法,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捆绑现任的立法院,只要是通过表决的话,宪法可以一直更改
到一个人民觉得公平的地步。政治上从来都是除了贪污以外需要附上个人责任,没有东西是一个人的决定,如果说一个人的权力可以做出任何决定,那就是说这个国家还停留在帝皇制度,还没到达民主社会。所以没有 必要把责任都推到他一个人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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