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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毒2

今天去看了邱礼涛的扫毒2,看完之后的感觉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电影监管局砍了太多刀的关系,觉得电影很多部分都上文不接下文,和第一集完全不属于同一个层次的电影。上网看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和上集不是同一个导演,这样看来还是第一集的陈木胜吕胜一筹。


虽然对电影有一丁点的失望,可是有一段戏还是很值的被深思的。那就是由苗侨伟演的警察和刘天王演的大富商的一段对话,身为警察的苗侨伟劝刘德华收回悬红,因为还没经过审判就定一个人死刑是违反人权的,刘德华回话说和毒贩谈什么人权?苗侨伟继续说道,要求刘德华相信警察和法治,把事情交给警察处理,刘德华说到,那你回去问问你那个因为毒贩而变得没有母亲的女儿相信我还是相信你?我想这一段话说出了很多人的无奈,因为这些真正的大毒枭都用一套钱货分离的方式来进行交易,也就是说很多时候警察抓到的都只是一些带货的小毒驴,就连谁是正真的出货人都不知道,而到最后钱会经过正当生意回到这些真正的大老板手中,法律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而很多因为痛恨黑帮分子和一心想着打击毒贩而努力读书或努力考上警察的市民难道要因为‘人权’两个字而去保护毒贩吗?人权用在那些尽力自己最大努力可是因为社会强权的打压还是无法三餐温饱的人身上是对的,用在独权而不听民意的政府身上也是对的,用在因为出生在长期战乱的国家而无法不逃亡的难民身上也是对的,用在创造一个平等的社会上也是对的,可是用在大毒枭身上真的适合吗?难道说他们因为自己的财宏势大而到处杀人放火,肆无忌惮的强奸良家妇女的时候有把他们的受害者当过是人看待吗?对我来说他们是侵犯人权最大的庸者,凭什么还期待人权能为他们带来庇护呢?


无论如何还是喜欢故事的结尾。刘天王演的这个真实版的蝙蝠侠,余順天,为了打击毒贩出钱出力,到头来被警察逮捕和被黑帮追杀,可是还是成功的瓦解了香港四大毒枭,制造了一个暂时平静的无毒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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